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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shuixixia 2015-10-09T12:00:10.000000Z 字数 826 阅读 1512

关于房产纠纷的来龙去脉

我于2014年10月在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煜龙嘉苑付16万首付购得一套117.07平米的房子(2558一平),当时没有合同等相关手续,只有一张收据(标明了钱数、平米数、房地产公司),目前为止未办理贷款手续。2015年7月底通知我们房子平米数变大,大约大了六七平米,售楼部要求我们按原始的2558元每平米的价格补齐所大平米数的钱。我们查阅相关法律规定,(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开发商的这种加钱要求显然是不合法的。9月初我们再去售楼部询问,工作人员告知我们如果不接受所大的平米,可以全额退款,不扣任何费用,也就是说16万可以如数退回,但是不给利息,我们同意。但之后我们去退房的时候,售楼部又提出扣除10%的违约金的不合理要求。

此外,小区还无故收取按贷款10万交付1万的不合理要求居民交保证金,这也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另外,小区预售许可证是在今年的8月份办下来,但是去年夏天就开始卖房了。(附图片)同时,小区的隔壁就是一个耐火材料工厂(刚开工),这个工厂有着非常严重的污染。这一事件不仅涉及到我们一户,涉及到上百户小区居民的利益。

目前小区还未交工,预计11月中下旬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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