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shu
2018-06-24T03:36:08.00000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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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
城堡
▲ 偶然在下行的自动扶梯看日落
我写作,不是为了名声,也不是为了特定的读者,我写作是为了光阴流逝使我心安。——博尔赫斯
《与王朔有关的日子》马东
这篇关于王朔的稿子看的十分过瘾,上一次看过瘾的人物稿子是写阿城的。写一个人如果写的足够好,那么读者会觉得自己就是笔下之人,随之过完一生。
我非常同意你的看法,科学的方法论、科学史和科学哲学的思维都是极具意义和教育价值的。如今太多人——甚至包括不少专业的科学家——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看得见局部,看不见整体。而哪怕只是一丁点儿的历史或是哲学的背景知识都能给他们一个更广阔的视角,让他们超脱于同时代的局限性。在我看来,正是这种哲学视角带来的时代超脱性,才把“真理追求者”同“掌握着某种特定技术的专业人员”区分了开来。
—— 爱因斯坦给 Robert Thorton 的信
最近有客人问诗歌在哪,在带路的过程中我通常会问国内诗歌还是国外诗歌,他们的回答决定我往哪个方向带路。
国外诗歌没什么好说的,就一块地方。国内则分古代还是现代,这两种书离的挺远,古代诗歌有个专门的架子,甚至饱满的放不下,而现代诗歌活着的几乎没有什么特别出名的诗人,他们凑不成一个书架,甚至连展台的一个面也凑不出来,我需要跳跃式的去找。
死去的作者里大众意义上有名的似乎就是顾城和海子,不过活着和死亡也并不算重点,毕竟更重要的是作品本身,死亡的坏处是不会有新作品诞生。
总的来说,从我个人的阅历来说,用白话文写的诗歌里,我现在还记得哪些呢?
张枣是一个,一首《镜中》,一句:
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了南山。
海桑自然是一个,写诗是个需要灵性的活,有时不需要某种金句,平凡的句子组合起来也会有莫名的通行魔力,直破心防,抵达一些本质的地方。比如一首《等我老到了一定时候》:
等我老到了一定时候
如果能突然死去就好了
突然死去,且在一个天寒地冻的夜
这样我就不会太麻烦别人
等他们发现我时
我看上去还是好好的
他们也不至于太难过
然而,我死后的身体还是我的
我希望有人能替我擦洗干净
再给我穿上新衣裳
就像我小时候过年一样
过年了,我要去给爹娘磕个头
这一次,他们在坟里等我
我虽然老成了这个样子
他们一眼也能认出我
这个世界上表达和记录的方式万千,有个喜欢画画的朋友拍了一张图,图里是作画前的一些工具,五彩的颜料、笔和白纸,图下配的文字里说最喜欢顾城《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
我想画下早晨
画下露水
所能看见的微笑
画下所有最年轻的
没有痛苦的爱情
画下想象中
我的爱人
她没有见过阴云
她的眼睛是晴空的颜色
她永远看着我
永远,看着
绝不会忽然掉过头去。
(节选)
这给我一种很奇妙的媒介交织感,有些事物一图胜千言,而另一些事物则白纸黑字文字比五光十色更传神。
我还喜欢顾城另一首诗:
鸟儿在疾风中
迅速转向少年去捡拾
一枚分币葡萄藤因幻想
而延伸的触丝海浪因退缩
而耸起的背脊
——《弧线》顾城
喜欢原因之一是这首诗特别有画面感,用极少且合适的文字表现出极丰富的画面。心思敏感的人,每一次看这首诗,几乎能感受到电影式的分镜、切换、远景近景之间的来回拉扯,最后一段只能意会的比喻又拉回文字所擅长的「传神」。
写到这,从文字和图画,似乎又有了视频的出现,这让我想起之前偶然看到大英博物馆用 3D 技术呈现明朝项圣谟的《秋林读书》图。
现阶段可能对多数人来说,最佳表达方式是视频,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电影、电视之类,虽然这种方式主要还是画面、但加上好的文字、音乐无疑能综合发挥出更好的效果,丰富的呈现方式比起单一的画面、音乐、文字更能让人接受。当然,这可能也让人的大脑更加懒惰,少了一些参与感和弦外之音、留白之美。
更进一步,未来无疑各种技术加成的游戏会成为主流。
回到诗歌本身,还有一些普通人偶尔写出一些亮眼的诗,有些可能会流传广泛,另一些则只被自己知晓,更多的是藏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偶尔被人提起。
比如之前流传很广的三行情书:
螃蟹在剥我的壳,笔记本在写我。
漫天的我落在枫叶上雪花上。
而你在想我。
就不像平时文字的时空顺序,习惯了平淡无奇的时空,这时候脑子会突然跟着急转弯,在文字里产生魔幻式的倒带感。
异曲同工之妙的是国外诗歌《吻》中的开头:
我跑上门,打开楼梯,
说完睡衣,穿上祷告,
关上床,钻进灯。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因为,道晚安时你给我的一吻。
这里列举的基本都是一些短诗,虽然有余韵这种东西,但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能长一些就更好了,这样就能将阅读快感延续的更长。
不过这通常很难,我此时能回想起来的长诗可能就只有初中时期,或者是高中时期,远在十年前,应该是《萌芽》杂志上看过的《在H大走过的日子---灰飞烟灭》(网上搜的链接,有错别字,将就着看吧。)
至少以当时我的审美来看这首诗特别惊艳,也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用白话文把诗写这么长,而且还是写的青春和大学。诸多因素造成我对这首诗的印象深刻。
因为写到这,想起这首诗,所以去谷歌搜索一圈,基本上都是一些个人博客有收录.
重读一遍这首诗,加上之前时隔五六年回了一趟大学,今天刷朋友圈看到舍友喜欢过的女孩说自己爱情长跑今天终于结婚,图里的新郎对我来说是个陌生人。
当然,舍友也没闲着,和另一个对我来说的陌生人结婚,现在孩子估计都能走路。
感触挺多的,嗯,现在种种原因,或者干脆没有原因,毕业后都很少联系,甚至朋友圈可能都彼此设某种复杂的权限,一些内容看不到,能看到的也懒得点赞。
记得有一天,舍友非拉着我晚上去教室,说是去自习,我纳闷谁神经病晚上又没课去教室自习。结果到地方才发现重点是隔壁教室喜欢的女生在排练舞蹈,想等她下课,一个人又无聊。估计也存着万一没话题,反正都认识,我也能凑几句话缓冲下的意思。
他看几眼书就忍不住跑出只有咱俩的教室,去趴舞蹈教室的窗户。
对那天印象深刻是这哥们闹腾,我也看不下去书,于是就把这货和女孩的事写了首诗。
诗当然是找不到,估计也就是短版低配 h 大走过的日子。
最后截几段《在H大走过的日子---灰飞烟灭》里的诗,顺手改几个原链接里的错别字,算是某种纪念已经灰飞烟灭的过往。
那时的黎明总是居心叵测
那时的黄昏还是含情默默
在埋掉写给理想的歌后
我已经习惯躺在
1999青色的山坡上
以前我课居的校园里
姑娘们常像蔷薇花儿般绽放
路过那里的时候我却总不知道
该怎样去赞美和歌唱
那个时候还以为生活
是一场无边无崖的飞翔
说这句话的时候需要举起右手
还要用左手捂住胸膛
如今
还能剩下多少 信仰
如果你还来不及 忍住泪水
请别看时光背后那张仓皇的脸
这深刻而充满愤怒的生活啊
总是伴着这骂不出来的感伤
让无动于衷的灵魂 无处躲藏
却让我那粗糙而贫血的诗章
闪闪发光
那时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曾为他的冬妮娅
彻夜失眠
只能在梦里骑着单车带着她
招摇过市地去修她那只鲜红的舞鞋
其实 我们只是披着狼皮的羊
不经意间永远蔑视了爱情
和它简洁的芬芳
在H大走过的日子
终于
灰飞湮灭
以生存下去的理由我成了温良的青年
但空洞的眼神对未来显得居心不良
开始相信生命只是
一场尘世间的烟花
时而璀璨时而荒凉
也许我们注定
要在无边的庸常中成长和衰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