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shu
2017-12-26T08:23:05.00000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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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
城堡读书
2
虚构
这是一个上大学不再那么困难的时代,每所高校的人口都像生气的河豚鱼一样迅速膨胀,在郊区占地为王,广纳天下缴得起学费的人士。
这所大学约有两万五千多名学生,而停放在校园各处的自行车却有两万七千余辆。现在的问题就是,那些多出来的自行车改怎么办?问题的答案是——骆必达。
骆必达学车的第一个月,训练科目便只是将车子抗在肩上,头从三脚架中穿出,用胳膊将车子举起放下,从三十次练到一百次。肖子龙对此的解释是,要想让车子载你,你便要先学会载车子,否则,车子总有一天会把你从自己身上撂下了。
在马贼肖子龙眼里,坐在自行车垫上的人分为两种:骑车的,骑马的。马是有生命的动物,车子是没有生命的机械,但一个骑术高超的人能改变这个现实。这种人被称为骑手,而不是骑车人,因为他胯下的已经不再是辆车,而是一匹马。
马贼离开后的第二年,少年考入高中,并能在钢轨上骑行六米。单脱手对于此时的骆必达来说已经不是任何问题,但他永远忘不了那个人教给自己的话:“有的人骑车单脱手是为了方便,有的人是为了耍酷,而有的人,则是为了抓住这个世界。”
最初这篇书评的题目叫:「黯淡的光,消逝的风」,我很喜欢这个题目,至少在我的回忆中,逝去的青春总是发光过,像风一样自在过。
几年前在《萌芽》杂志上看到王若虚的短篇版本《马贼》,之后又陆续找了几篇其他作品来看,很长一段时间他是我心里校园小说写的最好的人,当时主流的应该是韩寒和郭敬明,但就时间来证明,他们的小说里的人我全都忘了,但我还记得《马贼》中的很多画面和感觉。
豆瓣介绍上说这是中国第一本自行车小说,书中车骑的很好以及偷车贼就称为马贼,车是没有生命的东西,而马有,大概是象征把车骑活了,或者将车视为有生命的马。马贼也分两种,一为骑马悍匪,一为盗马小偷。
马贼的故事有两条线,一条是大学城里的骆必达正在经历的生活,另一条是高中骆必达和悍匪级师傅肖子龙的过去。另外女主角的名字也很好听,叫简若宁。
自行车对于马贼来说大概就相当于泥人张手里的泥人,是谋生的手艺也是活物,我少年时代很喜欢这种有特别能力的人,可惜我初中和高中时代很少见过这样类似的人,大学在书堆里和成年后在社会上到处跑也见的少。
但是也不说没有,只是说没有完全符合,但多少有些像样,有些技能比较难以奇葩,说一个容易理解的吧。
遇到他的时候是高中时代,有阵子身体很弱,几乎从来不运动,而且尤其是冬天,特别怕冷,手脚经常冻烂,于是选择了早起跑步这种简单的方法。
当时一般在五点左右开始跑,天还没有亮,人也很少。跑步这种运动简单,无需任何器械也无需与人合作,但坏处是无聊。
当时也没有运动耳机之类的东西,所以最喜欢干的事就是超越别人,把每一个跑在我前面的人甩到身后,没人就盯着旗杆或者树,每一次超越都有种莫名的快感,我对这种甩人的游戏乐此不疲。
但连续很多天,我开始发现自己被别人甩到身后,而且每次竭力追赶都失败。
这还不是重点,早上跑步的人本就不多,还有不少打渔晒网的人,偶尔碰上跑步厉害的人恶心我几天,也会应了那句被窝是青春的坟墓的话,自动消失。
但这次不同,这个人每天准时出现,如同一阵风,还是刮的很持久的风。
每次我都默默的被甩到身后,但还不到放弃的程度,直到有一次一直跑到天开始发亮,我无意间看到他脚上的鞋。
后来因为足球成为朋友,性格上和当时的我也很像,对不熟的人不喜欢说话,不喜欢的事敷衍了事,喜欢的事执着热爱的一塌糊涂。
偶然听朋友说起过他的事,从小就很有跑步天赋,当时有体育老师经常劝他当特长生,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直没有答应。
毕业后自然就失去联系,我自己跑步一年多后,冬天的一些毛病不药而愈。加上迷上其他的事,也就没有在继续跑下去。
后来遇到跑的像一阵风的人总会想起他,他的名字我也已经忘记,我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火云邪神”,因为当年他晨跑穿的是一双人字拖。
马贼洛必达在小说结尾告别或者说错过了简若宁,扔掉了自己的丁字刀,出国留学。
谁也不知道大学城里从此少了一个能在铁轨上单手骑六米,希望腾出另一只手抓住世界的马贼。
和“火云邪神”类似拥有在我看来特殊能力的朋友,不管有没有联系的,我想大概都是相同的结局,告别,归于平凡,就像周星驰《功夫》里开面馆的五郎八卦棍、开裁缝铺看上去娘炮的洪家铁线拳和做体力搬运工作的十二路谭腿。
有时候我也会想,倘若命运让我们再次相遇,是否还会谈论曾经凌晨五点的操场,从黑夜一直奔跑到黎明,我们谈论这些曾经在心里引以为傲,把自己和其他人区别开来的东西,是否暗淡的眼睛里会有光。
......
有一年暑假坐了半天的火车去朋友的大学玩,校园里有很多自行车,有些锈迹斑斑,躺在草丛里,明显已经没有了主人,像一匹病死的老马。这让我突然想起《马贼》。
不知为什么朋友的话题转到了骑车上,我们老家在同一个地方,他突然笑着说回家的时候别做火车了,咱俩一人骑辆车回去呗。
我犹豫了下,没有同意。
后来我突然想,如果当初真的抽风骑车风雨兼程的跨省回家,大概也是青春里一件值得留恋的事情吧。多年以后,更加不会去做骑车远行的事情了。年少时只是犹豫的事情,到了以后连想都不会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