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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shu 2019-04-09T17:08:49.000000Z 字数 2258 阅读 1885

瓶装书店

小说 爱、时间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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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可以一起喝的书?”
一对情侣来到店里,女生手里的音乐播放器上有一个耳机分线器,插着两幅耳机,他们在一起听同一首歌。
“好,我帮你查一下。”

我领他们到一个包间,打开一本《风之影》样书递给女生,他们随手翻阅,觉得还不错,付款买单。
《风之影》大杯、温、加糖。
我从库存里找出整瓶的《风之影》,倒进机器混合搅拌。
然后加热、加糖,最后倒进杯子,插上一根类似耳机分线器的情侣吸管。
周一,客人不多,我坐在吧台,转悠着手里的空瓶子。
上面印着人民文学出版社 x 北岛啤酒,角落里印着标语:书在瓶中,智在心中。
年份是 2006 年,书号:9787020058280,原产地西班牙。作者名为 Carlos Ruiz Zafón(卡洛斯·鲁依斯·萨丰)。
进口的文学酒类包装都普遍不怎么花俏,这瓶也是,被做成了黑白色,画面里一个男人牵着孩子的手,走在空旷的街道。

很多年的一个夏天,我半躺在床上,对面是一台电风扇。
左手拿着一本文库本的爱伦坡小说集,右手拿着一瓶可乐,对女朋友说。如果这两样东西可以合二为一,比如说把小说融入可乐里,喝完小说里的情节就会浮现在脑海,这样多方便。
手和眼睛都不用这么累,还可以和听书一样手里干点别的。
女朋友对此很感兴趣,我们讨论了很久,比如说其实爱伦坡更适合溶解在酒里,可乐则更适合轻小说,奶茶留给言情,古风言情则适合坛装女儿红之类的白酒。
比较酷和颓废的场景可能是,有一天,你走进一个人的房间,地上堆满了空书瓶,房间里放着爵士乐,那个人醉倒在地上,手上拿着一瓶喝得只剩一点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从瓶子外面看过去,液体是绿色的,如同书中那倒遥望的绿光。旁边的手机还没有息屏,上面是一个没有拨出去的电话。书中最后一章或者最繁华宴会的那章,借着酒劲不断在这个人脑海里回荡。记忆、现实和书中的虚幻融合碰撞,将他的脑子搅拌成一个漩涡。

谁能想到,这事最后真的成为现实。
当时我还在书店实习,那时店里还全部是纸质的书,最新的潮流不过是电子纸发明,人们喜欢玩手机而已。
谁能想到呢,等到我老成现在的样子,书没有被电子屏幕代替,而是被液体所取代,纸质书的作用变成了酒水饮料的样品。
我看着书店里一排排的酒水架,那儿在多年前还是书架。
我想起早晨在地铁上,看到有个年轻人的牛奶里泡着书麦片。那些单词书被做成英文的形状,泡在牛奶里,等你喝进去,被肠胃吸收,液体溶解进血液,途径你的大脑,单词就不断在脑海里回荡。就这样,你完成了喝牛奶和背单词这两件事。
老实说,我不喜欢这样。
可能这跟幻想有关,很早以前关于爱情的幻想里,可能在地铁上或者别的地方,信号应该是某本书,这些书就像一种虚拟现实装置,意味着背后的某个故事,而非这些一次性的液体。

还是太闲啊。
我感叹了一声,为了摆脱胡思乱想,去到放《风之影》酒瓶的地方,拿起旁边的纸质样书,开始翻看。

小说家萨丰本人亦是一位妙人,他既是古典音乐、19世纪经典小说的狂热爱好者,也是新科技的拥趸。他是典型的夜猫子,从午夜工作到黎明;他只在办公室写作,因为那里有他收集来的四百只龙的陪伴;他只用苹果公司生产的Mac电脑,并给每台机器编号,现在他用的是“Mac龙五号”(如今他已经写了五本小说,也就是说平均每本小说都要报废一台机器)。他时而创作电影剧本,这对他的小说风格产生了巨大影响——他小说中的每个场景都能在读者的脑海中形成生动的画面,拍成电影再合适不过了。

我第一次看这本书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现在不知道他已经用掉多少台 Mac。
我接着往下翻:

你看到的每一本书,都是有灵魂的。这个灵魂,不但是作者的灵魂,也是曾经读过这本书,与它一起生活、一起做梦的人留下来的灵魂。一本书,每经过一次换手接受新的目光凝视它的每一页,它的灵魂就成长一次,茁壮一次。

可惜,现在出版社和酒厂、饮料厂虽然借此翻身,财报特别好看,老派读者还好,新一代的读者似乎享受不到这种感觉。不过,谁知道呢,也许喝过同一批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个锅里搅拌出来的书,也能有这种感觉。最接近这种感觉的可能是住家附近的乞丐,那些别人没有喝完、或者喝了一半的书,被他们捡起来喝掉,也算是某种二手书的概念。

在这里,那些人们都不再记起的、迷失在时空长河中的书,却始终簇(cù)然如新,等着某年某月被人重新翻起。我们在书店里卖书、买书,事实上,书并没有主人。你在这里看到的每一本书,都曾经是某个人最要好的朋友。

这种概念已经消逝,书变成一次性消耗品,喝完就扔,而瓶子本身只能相当于书封,无法承担起这种情感。

有一次,我在父亲的书店里听一个老主顾提到,一个人阅读的第一本书,在内心所留下的深刻印记,很少有其他事物可与之相比。那些影像、那些文字撞击出来的回音……我们以为那是陈年往事了,实际上却伴随我们终生,在我们的记忆深处筑起一幢豪宅,不管我们后来读了多少书、看了多少花花世界、学了又忘了多少东西,我们迟早都会回到那幢豪宅里。

我第一次喝的是什么书?
看的第一本书呢?
爱过的人又是谁?
似乎也不记得。

当我再一次陷入回忆时,那对情侣走出来。
路过时女生吐了吐舌头,而男生耸耸肩,想必是结局已经顺着酒精在他们脑海里出现,领悟了我的黑色幽默。
跟他们擦肩而过的是下一个客人,她进来点了一瓶原版《了不起的盖茨比》。这玩意因为没有其他工序,也不受翻译影响,纯度更高。当然,价格也更高。
酒过三巡,她打破沉默。
“老板,你还相信爱情吗?”
真是对不起,她想象中书店应该有的文艺对话并没有出现。
“爱不爱情我不晓得,吐地上三百。”
“不是吧,这也涨价,上次不是才二百五。”
“这你都记得,那就二百五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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